公告公示

铁岭市关于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实施情况的通报(第三期)

作者:铁岭市 点击次数:365 发布时间:2018-12-28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

    为加快推进全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现将各地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省农业农村厅第二次抽查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2017年度、2018年度县级补贴公告情况和农户信息表公示情况通报如下:

    一、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有关情况

    (一)补贴资金实施情况。截至11月30日,全共实施补贴资金6574.398万元,资金实施比例为86.35%%;结算资金为零(详见附件1)。

    (二)县级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截至11月16日,全市6个县(市、区)对本级专栏进行了维护管理,2个县(市、区)因技术原因未完成专栏建设。抽查2017、2018年度县级补贴公告情况、2017、2018年度农户信息表公示情况发现,只有两个县(市)上传有关信息完整4个县(市、区)上传信息不完整,不符合要求。(详见附件2)。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要切实加快补贴资金实施、兑付进度。开原市、开发区农机化管理部门要认真分析本地区制约资金使用的主客观原因,研究落实加快推进实施进度的有效措施等。各地区要主动与本地区财政部门沟通,进一步加快补贴结算进度,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兑付。

    二是要全面做好补贴实施收尾工作。根据我补贴资金实施进度实际,2018年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关闭时间延至2018年12月31日。各地农机化管理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加快处理2016、2017年遗留问题,继续做好2018年购机者农机具申领、核实、公示等各项工作。

    三是要开展补贴政策绩效管理。县级农机化管理部门要及时汇总本地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情况,按照《辽宁省农委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机〔2015〕68号)要求,继续开展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并在12月21日前报送自评报告和评分表。

    四是继续完善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各地农机化管理部门要对本地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要指定专人负责。要把本地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受益农户等公示公开的内容进行公开,及时公布本地补贴资金实施进度。及时做好本地区有关信息的上传、内容维护、信息完善等工作。

    五是做好安全稳定工作。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接近尾声,各地农机化管理部门要始终如一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对可能出现的影响安全稳定的苗头要早发现、早处理。

    特此通报。


  附件:1.全市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情况表

       2.辽宁省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专栏建设检查














铁岭市农机局


2018年12月17日

附件1:

全市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情况表




2018年11月30日

区  别分配资金使用资金结算资金使用比例结算比例

 合  计7613.22556574.398086.35%0.00%

银州区56.32654.25096.31%0.00%

清河区151.709121.27079.94%0.00%

铁岭县1850.48951831.529098.98%0.00%

西丰县1356.6191009.21074.39%0.00%

昌图县2958.2112947.869099.65%0.00%

调兵山市150.517142.62094.75%0.00%

开原市1054.347460.03043.63%0.00%

开发区35.0077.62021.77%0.00%














































附件2:
 辽宁省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专栏建设检查表(截至:2018年11月16日)
县级补贴专栏建设情况2017年度县级补贴公告情况2017年农户信息表公示情况2018年县级补贴公告情况2018年农户信息表公示情况备 注

银州区ˣˣ


清河区




没有

铁岭县


西丰县ˣˣ


昌图县ˣˣ


调兵山市ˣ


开原市


开发区




没有